录取规则
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本科专业原则上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重庆、四川等不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科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凡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本科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均要合格(若考生生
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不进行专业联考或省级招办对专业联考成绩不作要求的,只要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即可);
3、数学成绩计入文化总分,工业设计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4、专业录取级差为5、3、1、1、1(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除外);
5、综合成绩相同或相近(差距在2分以内,含2分)的情况下,比较外语成绩,高分者优先;
6、凡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本省前三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本录取规则由重庆工商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