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如何争取对女儿的抚养权?

2024-11-23 2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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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你妹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那么双方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和债务,如果你妹妹确实不愿意承担债务的话,可以就除了债务之外的资产进行合理的分配,这也就是说你妹妹可以要求一部分费用来抵充房子的产权,也就是说你妹妹在收到这笔款项之后,她将不再拥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
第二、关于小孩的抚养权的问题,建议先向法院提起探视权的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先争取到探视权,当取得探视权之后,要求探视,如果对方不愿意,那么你妹妹可以提交给执行庭,要求强制执行。在正常可以探视到小孩的时候,留意小孩的状况,如果真的和你说的一样,可以把这个作为理由,要求取得抚养权。1、在要求取得抚养权的时候,必须提供你妹妹拥有抚养小孩的能力,而且能够给到比对方给小孩的条件更好。2、如果可以证明到你妹夫家有虐待孩子等方面的证据的话,可以直接提起抚养权的诉讼。3、抚养费的问题的话是这样的,如果你妹夫放弃这个权利是可以的,但是他不能剥夺你妹妹的探视权,也就是说你妹妹每个月或者每个星期都有见孩子一面的权利,这不是你妹夫放弃抚养费就能抵消的。

回答2: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款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举出男方的生活环境不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即使抚养孩子了也会对孩子的未来产生不利的影响。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权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