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技程》7.2.5条第2款要求,当玻璃一侧离地面高度超过5米时,不得使用玻璃做为拦板。所以安全是第一位,不能为了美观而影响安全,规范的规定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本人建议你还是遵守规范,不要为了美观就用玻璃取代栏杆。
夹胶玻璃本身就是一种“防护措施”,其强度超过一般防护栏杆,因此应该是可以的,发达国家基本都允许落地夹胶玻璃不做栏杆,国内像上海等大城市也认可。但实际中国内一些中小城市也有专家会不认可这一点。
不能!!!!!
不能由玻璃完全代替
就说 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