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即使员工在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决定回家,的确存在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但该行为与下班的事实没有关联性,王先生员工的过错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责任。
2、对于上下班合理路线,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单位宿舍和工作场所之间的途中。无论是从单位的宿舍地,还是从员工的常住地,只要交通事故发生在下班的合理时间内,交通地点发生在合理的路线上,均应当认定为工伤。
算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其中非本人负主要责任是指伤者职工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承担同等责任或者承担少部分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实你叙述得还是不够详细,不好说。不过一般也算。
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