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和城镇人口有什么区别吗?

2024-12-12 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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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城市人口和城镇人口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城市人口是指那些与城市的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口,他们常年居住生活在城市的范围内,构成该城市的社会主体,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建设的参与者,又都是城市服务的对象,他们赖城市以生存,又是城市的主人。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于城市、集镇的人口,主要依据人群的居住地和所从事的产业进行归类。在中国大陆,城镇人口自1990年代前后在统计学领域渐渐使用较多的用语,以代替之前非农业人口。在统计上,城镇人口为在城镇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人口。

2、划分标准不同

根据常住人口的多少,可分为城市和城镇两类。2万人以上的为城市,其常住人口为城市人口。中国现行划分标准是:城市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为小城市;10万-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

2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其中非农业人口超过50%的为城镇,其常住人口为城镇人口。有些港口、工矿区、铁路枢纽、商业中心、风景旅游区等,虽不足2000人,但其中非农业人口在75%以上,也可划为城镇型居民区,其常住人口可划为集镇人口。

3、特点不同

城镇人口的特点所从事的产业为非农业生产性产业(自然经济)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一般认为城镇人口占有率的高低反应出一个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或城市化水平。

中国从一个具有几千年农业文明历史的农民大国,进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这种变化不是简单的一个城镇人口百分比的变化,意味着人们生活方式、生产方式、职业结构、消费行为以及价值观念都会随之发生及其深刻的变化。换句话说,城市化将继我国工业化之后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引擎。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所占比重也将逐步增加。城乡一体化的趋势势不可挡。城市人口比重的增加正是社会生产力提高的一个重要体现。

回答2: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于城市、集镇的人口,主要依据人群的居住地和所从事的产业进行归类。“城镇人口”的特点所从事的产业为非农业生产性产业(自然经济)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一般认为城镇人口占有率的高低反应出一个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或城市化水平。在中国大陆,“城镇人口”自1990年代前后在统计学领域渐渐使用较多的用语,以代替之前非农业人口。

国际上关于“城镇”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联合国将世界各国采用的定义与方法归为5类:①以行政上自治的市、区为准;②以聚居的人口规模下限为准;③以具备某些城市特征,如良好的道路、成排的建筑、公共服务设施、供电、法庭、警察局等为准;④以当地政府所在地为准;⑤以从事非农业劳动人口的百分比为准。城镇人口的划分标准,随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而有所变化。

1955年和1963年,中国规定:城镇人口均指市和镇中的非农业人口。1982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把市和镇的总人口(包括其中的农业人口)作为城镇人口(但市辖县不计算在市的总人口内)。因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职业特征等差异,城镇与乡村人口有着较显著的差异。如城镇人口趋于晚婚,生育率及婴儿死亡率低,文化和技术水平较高,职业构成复杂,以及流动性较强等。城镇人口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国政府规定:根据常住人口的多少,可分为城市和集镇两类。2万人以上的为城市,其常住人口为城市人口。中国现行划分标准是:城市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为小城市;10万-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2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其中非农业人口超过50%的为集镇,其常住人口为集镇人口。有些港口、工矿区、铁路枢纽、商业中心、风景旅游区等,虽不足2000人,但其中非农业人口在75%以上,也可划为城镇型居民区,其常住人口可划为集镇人口。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5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22%。

常住人口指经常居住在某一地区的人口,是在普查区内经常居住的人数。它包括常住该地而临时外出的人口,不包括临时寄住的人口。

常住人口为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时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常住人口=现有常住人口+暂时外出人口。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规定,常住人口不仅指常住在普查区内并登记了长住户口的人,而且还包括普查期间无户口或户口在外地而住本地1年以上的人,但不包括在本地登记为常住户口而离开本地1年以上的人。

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回答3:

城镇人口=城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路过的+走亲戚的+旅游的+…… 就是很快就走的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于城市、集镇的人口,主要依据人群的居住地和所从事的产业进行归类。“城镇人口”的特点所从事的产业为非农业生产性产业(自然经济)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一般认为城镇人口占有率的高低反应出一个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或城市化水平。在中国大陆,“城镇人口”自1990年代前后在统计学领域渐渐使用较多的用语,以代替之前非农业人口。

国际上关于“城镇”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联合国将世界各国采用的定义与方法归为5类:①以行政上自治的市、区为准;②以聚居的人口规模下限为准;③以具备某些城市特征,如良好的道路、成排的建筑、公共服务设施、供电、法庭、警察局等为准;④以当地政府所在地为准;⑤以从事非农业劳动人口的百分比为准。城镇人口的划分标准,随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而有所变化。

1955年和1963年,中国规定:城镇人口均指市和镇中的非农业人口。1982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把市和镇的总人口(包括其中的农业人口)作为城镇人口(但市辖县不计算在市的总人口内)。因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职业特征等差异,城镇与乡村人口有着较显著的差异。如城镇人口趋于晚婚,生育率及婴儿死亡率低,文化和技术水平较高,职业构成复杂,以及流动性较强等。城镇人口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国政府规定:根据常住人口的多少,可分为城市和集镇两类。2万人以上的为城市,其常住人口为城市人口。中国现行划分标准是:城市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为小城市;10万-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2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其中非农业人口超过50%的为集镇,其常住人口为集镇人口。有些港口、工矿区、铁路枢纽、商业中心、风景旅游区等,虽不足2000人,但其中非农业人口在75%以上,也可划为城镇型居民区,其常住人口可划为集镇人口。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5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22%。

常住人口指经常居住在某一地区的人口,是在普查区内经常居住的人数。它包括常住该地而临时外出的人口,不包括临时寄住的人口。

常住人口为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时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常住人口=现有常住人口+暂时外出人口。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规定,常住人口不仅指常住在普查区内并登记了长住户口的人,而且还包括普查期间无户口或户口在外地而住本地1年以上的人,但不包括在本地登记为常住户口而离开本地1年以上的人。

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回答4:

城镇人口是居住于城镇的人口。90年代后,一些地区只要是撤乡建镇了,原乡的全部人口都算作城镇人口。   乡村人口相对于城市人口以外的[农村人口,有时包括大城市外的小城镇。在城镇而言,指城市、城镇以外的农村人口。   非农业人口:户口中与农业人口相对的人口,比城镇人口范围小。就是70年代说的城镇户口、城市户口。

回答5:

城镇人口=城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路过的+走亲戚的+旅游的+…… 就是很快就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