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国际列车,不属于我国领域,在中国国际列车上犯罪,并不当然适用我国刑法风第6条第1款的规定。
2、只有当该列车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才有刑事管辖权,如果不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无刑事管辖权(属地管辖)。
根据刑诉法解释,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有国际协定按协定确定管辖。在没有协定的,犯罪发生后列车的最初停靠站和目的地的运输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