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户口属重庆,首先将重庆的社保办理暂停(社保是在工作单位办理的,由原工作单位办理暂停,参保人无需再办理);之后,可在广东佛山工作单位参保缴费(无需将重庆社保转移过来),等以后不在广东佛山工作回重庆时,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移凭证。回到重庆将社保转移凭证交给社保机构,申请转移接续。
参保人户口属非重庆市的(参保地),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辞职后可按如下方式处理: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2、由个人全额缴纳;3、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办好社保转移受手续,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从公司离职后,我的五险一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