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为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不包括在工资内。但是,社会保险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应该包括在工资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单位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购房按揭时所用) 假设你的社会保险基数为2000(此基数以你们公司为准,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而交费比例都是统一的),现以北京地区缴费比例为例,
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比例8%,公司交纳比例20%,其中个人账户每月存储额=8%*2000=160元
医疗保险
个人部分:2%+3元;公司部分:10%
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部分 0.5%;公司交纳部分 1.5%
工资2500,不用交税。扣除三险一金后,仍高于3500的部分要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