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的爸爸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过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你的爸爸不属于这样的情况,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不能认定工伤,但是人毕竟死在工地上,用人单位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予一定补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据此,你父亲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而是在住所死亡的,因此,不能按工伤计算。
但是,该老板将你父亲邀请到工地,有义务帮助处理该事,因此,给予适当的补偿也是应该的。
你们可以和该老板协商。
至于火化,最好有了结果后再进行。
这个事情难,找律师也没有用。告不了他 律师也没有用,不要去浪费这个钱。现在工地基本上是包工头 ,大老板是不可能直接去邀请工人的。只有看看协商了。不接电话可以找上门去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他的直系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赔偿金,其中包括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基本没戏。
他,不可能算工伤的,
只能算是意外。
他能给一点抚恤金,就算可以了!
告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