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私人饭店打工,老板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不干吗,需要

2024-11-25 09: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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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劳动者在一家私人饭店打工,老板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

  在辞职的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老板补交社会保险。
  如果劳动者在饭店工作超过一个月不达一年,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补偿。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如果没有结算到工资,那么不能轻易离职,不然,老板拖欠工资就麻烦了,也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