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一方失踪,只需要公告一次。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2、《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两次,首先法院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待判决作出后需要公告送达判决书,但这种情况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较小。
送达传票和开庭通知是一次,判决后还需要公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