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风格最突出的特征是?

2024-12-21 15: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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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其具体内涵是,从性质上看,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从主体把握对象的方式上看,是认识又是情感;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的又是有功利性的;从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看,须假定性又须真实性。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则是文学区别与其它意识形态的特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作为独特的思想系统,并非现在某些人所说的“纯审美主义”或“审美中心主义”。与文学情感表现论也不相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有丰富的完整的内涵的,总的说它是一种复合结构。这大致可以从下面几点加以说明:

第一,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性质上看,既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确表现出集团的、群体的倾向性,这是无须讳言的。这里所说的集团、群体,包括了阶级但又不止阶级。例如,工人、农民、商人、官吏、知识分子等,都是社会的不同集团与群体。不同集团、群体的作家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样他们必然会把他们的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渗透到文学的审美描写中,从而表现出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和思想感情的倾向性。如一个商业社会,老板与雇工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也各有自己的利益,作家若是描写他们的生活和关系,那么作家的意识自然也会有一个倾向于谁的问题,如果在文学描写中表现出来,自然也就会有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

但是,无论属于哪个集团和群体的作家,其思想感情也不会总是被束缚在集团或群体的倾向上面。作家也是人,必然也会有人与人之间相通的人性,必然会有人人都有的生命意识,必然会关注人类共同的生存问题。如果体现在文学的审美描写中,那就必然会表现出人类普遍的共通的情感和愿望,从而超越一定的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例如描写男女之情、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兄弟姐妹之情、朋友之情的作品,往往表现出人类普遍的感情。大量的描写山水花鸟的作品也往往表现出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的普遍之情。这些道理是明显的,无须多讲。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一部作品的审美描写中,往往既含有某个集团和群体的意识,同时又渗透了人类共通的意识。就是说,某个集团或群体的意识与人类的共通的意识并不总是不相容的。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意识,常常是与人类的普遍的意识相通的。下层人民的善良、美好的情感常常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表现。例如下面这首《菩萨蛮》: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这是下层人民的歌谣,但那种表达恋人对爱情的忠贞这种感情,则不但属于下层的百姓,而且也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的美好感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集团倾向性和人类共通性的统一,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重要表现。

第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功能上看,它既是认识又是情感。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无疑包含了对社会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文学有认识的因素。即使是那些自称是“反理性”的作品,也包含了对现实的认识,只是其认识可能是虚幻的、谬误的而已。当然有的作品,其认识表现为对现实的批判解析,如西方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就表现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种种不合道义的弊端的评价与认识;有的作品则表现为对现实发展的预测和期待的认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都是如此。有的作品看似十分客观、冷静、精确,似乎作者完全不表达对现实的看法,其实不然。这些作品不过是“冷眼深情”,或者用鲁迅的话说“热到发冷的热情”,不包含对现实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说文学的反映包含了认识,却又不能等同于哲学认识论上或科学上的认识。文学的认识总是以情感评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学的认识与作家情感态度完全交融在一起。例如,我们说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它深刻揭示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法国社会发展的规律,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他的这种规律性的揭示,不是在发议论,不是在写论文,他是通过对法国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及其命运的描写,通过各种社会场景和生活细节的描写,通过环境氛围的烘托,暗中透露出来的。或者说,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情感评价渗透在具体的艺术描写中,从而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和理解。在这里,认识与情感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

那么,这样的认识与情感结合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把它称为Pathos,朱光潜先生译为“情致”。黑格尔说:

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对于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的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回响着的弦子,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种真正的情致所含蕴的价值和理性,而且容易把它认识出来。情致能感动人,因为它自在自为地是人类生存中的强大的力量。[2]

黑格尔的意思是,情致是两个方面的互相渗透,一方面是个体的心情,是具体感性的,是会感动人的,可另一方面是价值和理性,可以视为认识。但这两个方面完全结合在一起,不可分离。因此,对那些情致特别微妙深邃的作品,它的情致往往是无法简单地用语言传达出来的。俄国的批评家别林斯基在发挥黑格尔的“情致”说时也说:

艺术不容纳抽象的哲学思想,更不容纳理性的思想,它只容纳诗的思想,而这诗的思想—不是三段论法,不是教条,不是格言,而是活的激情,是热情……,因此,在抽象思想和诗的思想之间,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理性的果实,后者是作为热情的爱情的果实。[3]

这应该是别林斯基在他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把握到的真理性的东西。事实的确如此,文学的审美意识作为认识与情感的结合,它的形态是“诗的思想”。因此文学史上一些优秀作品的审美意识,就往往是难于说明的。例如《红楼梦》的意识是什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今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仍没有满意的“解味人”(曹雪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因为《红楼梦》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十分丰富的,人们可以逐渐领会它,但无法用抽象的言辞来限定它。有人问歌德,他的《浮士德》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歌德不予回答,他认为人们不能将《浮士德》所写的复杂、丰富、灿烂的生活缩小起来,用一根细小的思想导线来加以说明。这些都说明文学作品的审美意识由于是情致,是认识与情感的交融,认识就像盐那样溶解于情感之水,无痕有味,所以是很难用抽象的词语来说明的。

第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文学是审美的,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游戏,就是娱乐,就是消闲,似乎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仔细一想,它似乎又有功利性,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就是说它是无功利的(Disinterested),但又是有功利的(Interested),是这两者的交织。

在文学活动中,无论创作还是欣赏,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在创作和欣赏的瞬间一般都没有直接的功利目的性。如果一个作家正在描写一处美景,却在想入非非地动心思要“占有”这处美景,那么他的创作就会因这种“走神”而不能艺术地描写,使创作归于失败。一个正在剧场欣赏《奥赛罗》的男子,若因剧情的刺激而想起自己的妻子有外遇的苦恼,那么他就会因这一考虑而愤然离开剧场。在创作和欣赏的时刻,必须排除功利得失的考虑,才能进入文学的世界。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狄德罗(Diderur 1713-1784)说:

你是否在你的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就作哀悼诗呢?不会的。谁在这个当儿去发挥诗才,谁就会倒霉!只有当剧烈的痛苦已经过去,感受的极端灵敏程度有所下降,灾祸已经远离,只有到这个时候当事人才能够回想起他失去的幸福,才能够估量他蒙受的损失,记忆才和想象结合起来,去回味和放大过去的甜蜜的时光。也只有到这个时候才能控制自己,才能作出好文章。他说他伤心痛哭,其实当他用心安排他的诗句的声韵的时候,他顾不上流泪。如果眼睛还在流泪,笔就会从手里落下,当事人就会受感情的驱谴,写不下去。[4]

狄德罗的意思是,当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满心是得失利害的考虑,同时还要处理实际的丧事等,这个时候功利性最强,是不可能进行写作的。只有在与朋友或情人的死拉开了一段距离之后,功利得失的考虑大大减弱,这时候才能唤起记忆,才能发挥想象力,创作才有可能。这个说法是完全符合创作实际的。的确,只有在无功利的审美活动中,才会发现事物的美,才会发现诗情画意,从而进入文学的世界。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G.Brandes,1842-1927)举过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我们观察一切事物,有三种方式—实际的、理论的和审美的。一个人若从实际的观点来看一座森林,他就问这森林是否有益于这地区的健康,或是森林主人怎样计算薪材的价值;一个植物学者从理论的观点来看,便要进行有关植物生命的科学研究;一个人若是除了森林的外观没有别的思想,从审美的或艺术的观点来看,就要问它作为风景的一部分其效果如何。[5]

商人关心的是金钱,所以他要算木材的价值;植物学家关心的是科学,所以他关心植物的生命;惟有艺术家是无功利的,这样他关心的是风景的美。正如康德所说那样:“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6]康德的理论可能有片面性,但是就审美意识形态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角度而言,他是对的。其实中国古代文论讲究文学创作和欣赏时的“虚静”说,也是审美无功利的理论。

但是,我们说文学审美意识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并不是说就绝对无功利了。实际上,无论是作家的创作还是读者的欣赏在无功利的背后都潜伏着功利性,在间接上看,创作是为人生的,为社会的,就是所谓的“无功利”实际上也是对人生、对社会的一种态度,更不必说,文学创作往往有很强的现实性的一面,或批判社会,或揭示人生的意义,或表达人民的愿望,或展望人类的理想等等,其功利性是很明显的。就是那些社会性比较淡的作品,也能陶冶人的性情,“陶冶性情”也是一种功利。所以鲁迅说:文学“给人的愉快与休息。是劳作和战斗前的准备”[7]鲁迅还说过,文学是“无用之用”。这意思就是说,文学意识的直接的无功利性正是为了实现间接的有功利性。

第四,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方式上看,是假定性但有是真实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与科学意识是不同的。虽然艺术和科学都是人类所钟爱的两姐妹,都是创造,都是对真理的追求,但他们创造的成果是不同的。科学所承认的意识,是不允许虚构的,科学结论是实实在在的对客观规律的揭示。文学意识是审美意识,它虽然也追求真实,但它是在艺术假定性中所显露的真实。这里,科学与文学分道扬镳了。

文学虽然有不同的对现实的把握方式,有的作品运用了神话、传奇、荒诞、幻想等(如《西游记》)来反映生活,有的作品则“按照生活本来的面目”(如《红楼梦》)描写来再现生活,但不论把握方式有何不同,文学按其本性是假定性的。所谓假定性就是指文学的虚拟的性质。所以文学的真实是在假定性中透露出来的。可以说是“假中求真”。一方面,它是假定的,它不是生活本身,纯粹是子虚乌有;可另一方面,它又来自生活,它会使人联想起生活,使人感到比真的还真。文学作品所显示的审美意识就是这种假定与真实的统一体。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可以说是与读者达成的一种默契。读者允许作者去假定去虚拟,他们却津津有味地去看作品中的故事,并为它欢喜或落泪,可并不认为它是实有其事。作者却也“宽宏大量”,允许读者不把他的作品中的故事当作事实看待,允许读者把他的作品当作“谎话”(或者如巴尔扎克所说的“庄严的谎话”)。正是在这种默契中,文学放心大胆走到了艺术假定的这一极。文学之所以不是生活本身的实录,不是科学论文,不是通讯报告,不是外交协议,不是电脑说明,不是私人日记……,就在于它的假定虚拟性质。或者说文学作为审美意识的前提,就是它不是事实的记录,是假定的虚构。如果谁违反了文学的假定性的前提,把文学变成事实经过的流水帐,那么文学就要变成非文学。俄国著名戏剧导演曾说明戏剧的假定性:

在生活中太阳从上边射来,在剧场里则是相反,是从下边射来的。在大自然中不存在均匀工整的线条,在剧场里却设置了各个景次,树木被排成笔直的间隔相同的行列。在生活中一个人无法把手伸到巨大石屋的二层楼,在舞台上却是可能的。在生活中房屋、石柱、墙壁等始终屹然不动,在剧场里却由于最轻微的风吹而抖动起来。在舞台上房间的设置始终不像生活中那样,整个房屋建筑也完全不同。例如,我们在生活中,从来没有看见到过几乎在所有剧本中作者们都这样指示的房间:在前景上左边和右边都有门;后墙中间又有门;在后景上左右两边都是窗户,你就试来建筑这样的房间看看……在生活中这简直不可能的,然而为了艺术的、假定的真实,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可以自由地加以解决。[8]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这里谈的是剧场的假定性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对所有的艺术都是相同的。著名画家毕加索也说过:

艺术是一种使我们达到真实的假想。但是真实永远不会在画布上实现,因为它所实现的是作品和现实之间发生的联系而已。[9]

毕加索是从艺术本性的角度来谈艺术的假定性的,实际上把生活转移到书本上去这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假定。这两位艺术家的论点同样蓍适用于文学。文学的假定性不但表现在那些描神画鬼、神奇幻想的作品上面,就是那些以反映生活本来面貌的完全写实的作品里假定性也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艺术的假定性,也就没有文学。

文学的审美意识是假定的,但也是真实的。就是说,这假定是具有真实性的。鲁迅说:

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的真实,我们是听到过的,因为后者需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缀合,抒写着,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些目前的人,的事,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这便好象豫言,因为后来此人,此事,确也正如所写。[10]

鲁迅这里所说的创作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意思就是文学是假定的,但这假定如果“加以推断”,那么就像预言一样准确,这就是艺术的真实了。

这就说明假定性如果不同真实性结合,那就成为虚假的谎言,那就没有价值了。艺术真实性是文学意识的一个基本要求。那么什么是艺术真实性呢?

艺术真实性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时有认识又不止是认识。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过程中,投入了全部的心理动作—感知、情感、想象、回忆、联想、理解等。因此艺术真实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有理,又有情。简括地说,艺术真实性是指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的合情合理的性质。
所谓“合理”,是指艺术形象应符合生活发展的逻辑,有了这种合理的逻辑,也就可以被读者理解,大家也就会觉得他真实。作家完全可以虚构,虚构是作家的权力,这是不容怀疑的。因此作家可以不写真人真事,关键是要写得合理,写得合乎逻辑。换句话说,一件生活中没有发生过的事情,由于作家揭示了它在假定情境中的内部发展逻辑,内在的联系,内在的规律性,也完全可以是真实的。对于艺术真实性来说,不在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真实存在过,而在于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展现了整体的必然的联系。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真实性的看法,就很有意味。大家知道,稻香村是大观园的一景,若孤立起来看,那茅舍,那青篱,那土井,那菜园,都与真农舍十分相似,甚至可以说逼真极了。贾政看了此处后,说:“倒是此处有些道理”。但贾宝玉则不以为然。他说:“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立,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巧而终不相宜。”贾宝玉的这段话是很有见地的。在他看来,“天然”不“天然”(即真实不真实),不在事物布局的逼真,而在符合不符合事物的内在联系。稻香村作为一个农舍,放在大观园中,与那些雕梁画栋、楼台庭榭连在一起是不自然的,因而是不合理的。倒是“怡红院”、“潇湘观”等与大观园的景观有一种内在的整体的联系,所以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贾宝玉的话给我们这样的启发,对于文学,当然是可以假定和虚构的,但在假定和虚构的情境中,则不可人为地编造,不可“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要充分注意到事物之间的整体的天然的联系,即要“合理”,这样才能创造出艺术真实来。

“合理”是艺术真实性的客观方面,艺术真实性还有主观方面,因此除了“合理”之外,还有“合情”。按文学的审美要求,“合情”是更重要的。因为文学审美意识不是直接用道理说出,而是主要以情感作为中介,所以“合理”必须与“合情”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艺术真实性。所谓“合情”就是指作品必须表现人们的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可以把假定的虚构的升华为真实的。

真切的感受是很重要的,它可以把看起来不真实的描写提升为艺术的真实。例如李白的诗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如果按事实来考察,这个诗句所描写的是不真实的。因为黄河之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上只下雨,而不下“河”。但是大家都觉得李白这句诗很真实,原来李白在这里写的是自己的真切的感受:黄河之水从高原奔腾而来,水流湍急,巨浪涛天,一泻千里,使人觉得这河水从天而降。黄河的雄伟气魄被这诗句淋漓尽致描写出来了。一个并不符合事实的描写,由于写出了作者的真切的感受而变得真实了。在文学审美描写中,真挚的感情更为重要。真挚的感情可以把虚幻的提升为真实的。汤显祖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因痴情,生而死,死而复生,这在生活中是完全不可能的,但由于作者在描写中灌注了浓浓的感情,虚幻之笔竟然也成为可以接受的艺术真实。在文学审美描写中,作者的真诚的意向,也十分重要。一旦这个真诚的意向成为作品的艺术逻辑,成为作者与读者之间达成了默契,那么十分怪诞之笔,也可以令人信服。如鲁迅的小说《药》,在革命者夏瑜的坟上,凭空添了一个花环,若隐若现。表面看是不可理解的,不真实的。但是由于作家的真诚的意向(同情革命者),得到了读者的认同,于是怪诞的描写也成为真实的描写了。

通过以上说明,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具有艺术真实的品格。艺术真实性是客观的真理和主观的感情的统一,也就是艺术描写的合情合理性质。当然,在文学中,经常遇到的是情与理不一致,甚至发生矛盾,那么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应该牵情就理呢,还是应该牵理就情?一般来说,由于文学的意识的审美特性,十分重视感情的评价,如果遇到上面所说的情与理矛盾的情况,就应该牵理就情。上面所举的《牡丹亭》和《药》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既着眼与文学的对象的审美特性,也重视把握生对象的审美方式,既重内容,也重形式。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不是所谓的“纯审美”论。

回答2:

文学风格

总的说来,文学风格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不仅包括作家风格 作品风格而且包括流派风格 时代风格 民族风格 文体风格等,但一般来说,我们主要是指作品风格,因为其他各类风格都含盖在作品风格之中,通过作品风格显现出来.与此同时,作品风格的形成也离不开其他各种风格,正是其他各类风格的集合,才形成了一部作品的风格.

[关键词]:文学风格 沈从文 时代特征 民族文化 地域文明 作家本人

[正文]:

一 何为文学风格?

有关文学风格的定义,历来众说纷纭.

一种观点认为,风格是作家以自己独特的审美理想 审美情趣所选择的语体.如诗歌的语体有较强的格律性,小说则采用贴近生活的叙事语体,戏剧要求符合舞台表演的对话语体,散文则采用亲切自然的语体.这里的语体不仅是体裁,而且是一种语言格调.比如鲁迅的沉郁深刻,郭沫若的奔放热烈,周作人的冲淡平和,茅盾的明快细腻,赵树理的幽默风趣.

这种观点以十九世纪法国文艺理论家丹纳为代表.就小说而言,他认为包含三种要素,一是性格鲜明的人物,二是人物的遭遇和故事,三便是风格.他说风格是来自于语言:"一部书,不过是一连串的句子和,或者是作者说的,或者是作者叫他的人物说的;我们的眼睛和耳朵所能扑捉的只限于这些句子,凡属心领神会,在字里行间所能感受的更多的东西,也要靠这些句子作媒介.所以风格是第三个主要的元素."

另外,在刘勰的<<文心雕龙.体性篇>>中有这样的描述:"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然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故辞理庸俊,莫能翻其才;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事义浅深,未闻乖其学;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各师成心,其异如面。若总其归涂,则数穷八体: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

叔本华说::“风格是心的形态,它为个性的,且较妥于为面貌的索隐。去摹拟别人的风格如戴假面具,无论怎样好,不久即引起厌恶,因它是没生命的;所以最丑的‘活’脸且优于此。”

上面所言,正是法国文学家布封提出的"风格即人"的观点.与中国古代的"言为心声" "文如其人"不谋而合.钱钟书对此作过进一步的分析.他认为不能一味以文观人,因为"所言之物,可以饰伪: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是也.其言之格调,则往往流露本相;狷急人之作风,不能尽变为澄澹,豪迈人之笔性,不能尽变为谨严.文如其人,在此不在彼也."可见,"文如其人"的"文",不是"所言之物",而是指作品中的格调,格调是作者自身自然的流露.

显而易见,上述的两种观点都比较片面.下面咱们看看在现在文学理论上占重要地位的观点.

德国语言学家 文艺理论家威廉.威克纳格指出:"在全部艺术领域内(绘画 雕刻 音乐等),我们说到风格总是意味着通过特有标志在外部表现中显示自身的内在特性."

歌德将文学创作分作三种不同的境界:自然的单纯模仿 作风 风格.他说:"单纯的模仿是以宁静的存在和物我交融作为基础;作风是用灵巧而精力充沛的气质去攫取现象;风格则是奠基于最深刻的知识原则上面,奠基在事物的本性上面,而这种事物的本性应该是我们可以在看的见触得到的形体中认识到的."歌德认为风格是"艺术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艺术可以向人类最崇高的努力相抗衡的境界."

可见,两人将风格分作两个层次,一个是外在的表象形式,即字词组成的文学作品,第二个层次,也是更重要的一个层次,那就是文学作品中所隐含的内部特性,可谓之为"文学作品的气",或叫"韵味".它往往不是直接陈述的,也不可能直接陈述,它是通过外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脱离开文学作品外在的表现形式,内在特性就无从谈起,相反,要是一部作品只有形式,那也是单调无味的.

文学风格作为文学创作的最高境界,它是作家成熟的标志,是作家刻印在自己作品上面而区别于其他作家的徽章.

所谓文学风格,就是在一系列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中显示出来的作家的精神个体性.

二、沈从文的文学风格

我们了解了什么是文学风格,下面就以沈从文为例,来看文学风格的具体体现。

提到沈从文,我们第一印象就是他留给我们的一幅“湘西世界”图,他用清新舒缓、自然流畅、恬静优美的风格,描写了湘西原始的、自然的生命形式,赞美了人性美。在沈从文看来,湘西世界是一个“神性”的世界,是一个“爱”与“美”的王国。以《边城》为代表,作者以恬静悠远的风格,用温润柔和的笔调,借诗词曲赋的意境,描绘出了“风俗淳朴,便是做妓女,也永远那麽浑厚……”的湘西边城的美丽风光,反映了“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活而又可爱的人物形象,它既是湘西边城山村生活的牧歌,也是一曲真挚、热烈的爱情颂歌。

这主要体现在他的小说和散文中,是他区别于当时其他作家的主要风格,与其他乡土作家不一样,比如说开乡土小说先河的鲁迅,他们看到的是中国农村的破败与落后,想通过作品以启发更多的民众,带有浓厚的启蒙色彩,而沈从文主要表现的不是当时农村的封建色彩或对乡土的留恋,而是在农村生存方式里面所隐藏着的人类普遍的理想因素,那就是“爱”和“美”,因此,他对乡村生活的方式很少持批判者的态度,没有用一个审判者或启蒙者的高度审视它,而是一种平等的态度,去发现乡村生活的细微之处。

除此之外,沈从文还是一名多产作家。新中国建立后,改行对我国历史文物进行研究,也发表过多篇学术著作,综其一生的文学风格,是多样性的。

三、文学风格形成的原因

一个作家文学风格的形成是多方面的,概括来说,至少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时代特征

不同时代有着不同时代的文化,作家生活于时代之中,不能不深受时代气息的感染,也可谓“时代的局限性”。文学风格总是这样那样的反映时代文化特点,形成文学的时代风格。这是从历史和社会的高度把握的,只属于特定的时代的文学的总体特征。

时代风格的形成,除受时代情景和语境影响外,也离不开文学自身的发展规律。

沈从文生活在20世纪的革命年代,虽然身处湘西,任然逃托不了革命大潮流的影响。1917年小学毕业后,他加入了当地的地方军,跟随军队,浪迹了川、湘、鄂、黔四省边区。1922年,受“五四”余波影响,他到北京自学并学习写作。1924年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

从荒蛮、偏僻的湘西走进都市的沈从文,却始终未真正的融入都市的文化圈。他一直以“乡下人”自居,用一种乡下人的眼光和立场来衡量生命力的强与弱,批判道德观念的美与丑,并展开对都市“文化病”的批判,抨击都市人性的异化。

特别是1948年受到左翼文化界猛烈批评后,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放弃了前期的文学创作,下半生的著作也主要以学术著作为主,其文学风格也大大的改观。

2、民族文化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作家生活于这样的民族文化传统中,从一坠地就开始受到这种文化的影响,其作品自然就带有民族性,形成文学的民族风格。

沈从文虽然没有受过中国传统的教育体制的规范,但他所生活的家乡是中国式的农村,带有典型的中国乡土文明,所以他的小说广泛的吸收了中国民间文学的营养。

3、地域文明

不同地域有不同的文化,正所谓“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作家身居其中,其文学风格必然渗入地域文化的因素,不仅包括自然环境,也含有社会环境。沈从文生长于湘西,湘西偏僻而荒凉,保留了许多原始因素,民风的淳朴,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宁静,使得进入大都市的他无限的留恋,而这种留恋已经不是现实的湘西世界,现实的湘西已经改变,然而他却不甘心,于是他大力描绘他理想中的湘西世界的真挚、朴实的人性美,与虚伪、尔虞我诈的城市文化的人性丑形成鲜明的对照。

4、作家本人

作家不同的生活环境,产生不同的性格特征和兴趣爱好,因此他们的创作动机也各不相同,形成的文学风格也各不相同。

沈从文在谈到他的创作时曾说到:“我只想造希腊小庙,……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神庙供奉的,是‘人性’。”在《边城》这座“希腊小庙”里,作者供奉着自己的人生理想。爱与美完美结合,人与人肝胆相照。然而这理想生活的结局并不完美,但作者认为,这就是“神性”,是天意。

沈从文对故乡怀有一种“无可言说的温爱”,他用作品赞颂故乡的一切,用作品探索故土人们生命的形态,即“自然、自在、自为”。

综上所述,文学风格的形成离不开时代特征、民族文化、地域文明及作家本人的创作情趣。除此之外,还有诸多因素。比如说文学作品自身的发展规律。所以,文学风格是具有综合性,对文学风格的探讨也是一项复杂的任务。

参考文献:

1、《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研究》,李平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百年文学十二谈》,陈恩和等讲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文学概论》,余三定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文学理论》,刘安海、孙文宪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回答3:

苏轼词在风格上有多种多样的创新,他一改词之绮罗香泽之态,给词界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风气。他的词作,或豪放,或婉约,或旷达,均具有较高的艺术成就和一定的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