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不能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必须支付劳动工资的
半年不是太久啊,如果你有了更好的工作机会就辞了,但是30%肯定拿不到,如果还没有,就先把做满半年再辞职。
既然有心要走,又何必在乎百分之三十,难道一个月有几万的工资,都签了合同了,有什么舍不得,
兄弟,要不回来了,因为你违反了合同规定了,只能闷着领那工资了
合同上都写的很清楚了,就算是不公平你也已经做了,那就代表你已经同意这份合同的规定,就算你打官司也赢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