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金怎么结算

2024-11-24 1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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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出行注意安全,但难免会在路上行走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严重到残疾或者身亡,肇事司机应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那这些损失怎样快速计算呢?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杂费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的时间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如果说这些财产没有找到相关的发票或者没有相关的证据,这是需要鉴定)13、车辆停运损失费(如果是营运车辆的话,比如出租车)=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回答2:

回答3:

交通事故赔偿金标准

回答4: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则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回答5:

恩!我想知道你出院后,你的病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这个很重要!交通事故认定书拿到手了吧!如果司机不赔偿,需要拿着认定书去起诉。正常拿着所有的花销收据,医药费就不用说了。主要是误工费和护理费,这两项是你能自己剩下来的钱,比如你一个月开5千,护理你的人也开5千,住多少天院赔偿多少天钱,要有单位的工资证明,回家修养不算。别的交通费,营养费赔的钱比较少。记住这些单据要和车主,共同去保险公司理赔,让保险公司把钱直接打到你的卡里。正常就是这个流程,你这病情没花多少钱,保险公司赔偿应该会比较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