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对方轻伤被拘留,对方报警立案了,现对方不肯出面协商,这样案件应怎样处理?

2025-01-02 1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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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案的关键是伤情鉴定!你说的轻伤,并不是经过司法鉴定后的轻伤,这是二个概念。

  一、如果是轻伤二级以上的,构成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你说被拘留了,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不管是什么拘留,家属都应当收到一份公安机关送达的通知书。请看一下通知书,就知道到底是刑事还是行政拘留。这二个拘留,在法律上,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是刑事拘留,而伤情又没有明确的法医鉴定,那这个伤势,构成轻伤以上,应当是显而易见的。

  三、现在协商还不到时机。

  1、如果是刑事立案了,调解协商,并不能改变案件性质;就算双方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也只是从轻处罚而已。现在急于调解,毫无意义!

  2、如果是治安管理案件,双方早晚要调解结案的。

  四、建议:如果家里经济条件还可以,那当务之急是请个律师。

       在案件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可以跟当事人会见,有了律师内外可以有个沟通,里面的人心里也能平静些。最好还是聘请一个有刑事辩护专业经验的律师,最好跟司法机关关系也不错,到时候有什么情况,可以直接跟司法机关反映,也可以直接到看守所询问当事人,掌握案情的真实情况,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另外,在看守所期间,伙食是很一般的,家里人最好到看守所送点钱,(存入其专门的帐户)。这个千万别忘了,让里面的人少受点罪。

  事情已经发生了,不要着急,急了也没用。在司法实践中,也不要想把人保出来,实际上当事人一方申请取保候审,也是毫无意义,本人在检察机关工作,对于取保候审,事实上完全由司法机关自己决定,如果司法机关认为可以取保,你就是从未申请,照样可以取保;如果司法机关认为不宜取保,你就是天天申请也没用。

  关键是伤情,如果是轻伤二级以上的,你急了也没用!至于和解,现在不要急,赔偿补偿是把双刃剑,要用好了:如果对方愿意谅解,那在赔偿补偿上可以大方一些;如果对方不谅解,赔偿补偿一分没有!

  调解工作,到时公安会主持的。现在不需要急,如果钱也赔了,对方还是不谅解,那岂不是人财两空?如果真想调解,那最好是找找路子,请一个能拿住对方的人出面。

回答2:

那就只有等他起诉后根据伤势来看了,是轻伤就没事

回答3:

轻伤触及刑法有可能判刑

回答4: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回答5:

现在打架打的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