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拆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正塌、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举御圆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之规定,私家车不可以安装爆闪灯。
如果事先未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加装车灯的车是违法的、无法正常通过年检的。
根据现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条款,改变已领牌照机动车的车身颜色、车型、性能、嫌灶用途和结构,更换车架、车身或发动机,车主都必须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加装尾车灯、做大包围、改装排气管等行为,原则上都不配纯被允许。
国家关于汽车改装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培者咐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