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没有开庭前,证人把提供给法院的证据,拿回来,翻供,可不可以?有没有法律责任?

2024-12-17 11: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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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如果法院应当事人的要求退给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是否准许并说明理由,如果在证据交换后应证人要求退给证人,法院是不能准许的。
根据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撤回证据,视为不提交证据,那么就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逾期又提交,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由此,根据证据规则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法律责任。

回答2:

不可以,会付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