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能分到房产吗

2024-11-04 04: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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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到房子。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原则上,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产:解释根据婚姻(三)条婚前一方签订房地产合同,并支付首付和银行贷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的财产归属的首付款,付款人的名称,首先,按照协议,自由的原则,其次,你无法到达的协议,法院可以作出一个决策属性国有产权登记方,这一次的抵押贷款,但要返回一方个人债务登记的财产权利,婚姻还款的数量及价值增加,根据具体情况物业,照顾孩子和妻子的权利和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第七条规定的已婚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孩子的名字,在房地产归属。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
  1、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回答2:

你好,在解答问题前有个问题要向你解释清楚,就是小产权房的问题!单从法律上讲,小产权房是不能被继承并过户的,因为居住者只有此房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现实生活中,情况复杂,不可一概而论!此处,先假定小产权房是遗产进行分析!如下:
1、男方母亲名下4套房,可视为男方父母共同财产(不考虑此房为家庭共有财产的情况),男方母亲去世后,男方与父亲、姐姐各分得两套房子的1/3,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男方分得的这1/3的份额便转化为父亲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要求予以分割!
2、女方父亲07年去世,女方09年结婚,所以女方继承的相关遗产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女方尽家庭义务多而男方尽的少或不尽,如果法院判离的话,女方一般会适当的多分,至于各自分多少,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予以裁量!
4、至于女方向男方要多少钱合适得视具体家庭情况而定,双方若选择协议离婚,则以双方达成的协议为准!若起诉离婚,则没有谈论女方要多少钱合适的必要性,因为法官不会以女方的要求去判!
希望以上分析可以帮到你,祝好运!

回答3:

  只要房屋是在婚后购买,或婚前购买银行按揭的,离婚就有可能分到房子或分到逐月还款总和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