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站调解书已确认的事实可否作为仲裁的证据

2024-12-21 19:30:3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提问者说:工厂在村委调解书中,已承认的约定月薪为5500,但此调解书为村委调解员填写,并无黑工厂老板的亲笔签名。
【2】我答:这个证据没有工厂老板签名,只有村委盖的公章,可以提交给龙岗区法院,
【3】因为工厂无证,是黑工厂,你和工厂不是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只能去法院起诉,索要劳动报酬。
【4】你可以去深圳工商局举报无证工厂,让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5】如果你去法院起诉,村调解室要出庭作证,说明当时调节的具体过程。
【6】只要村委会可以证明在电话里当时约定工资是一个月5000元就可以了。
其余事项由工厂举证,这是举证责任倒置。
【7】这是人证,还有盖了公章的书证(当时给电话录音就好了)。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63条,取证有七种的规定。
【4】根据《人民调解法》
第七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5】龙岗区法院会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安良社区村调解室》的证人,证言,书证,判决工厂补给你的工资和加班费的。

回答2:

1 对方没有签字,不构成自认,要重新举证。
2、要加工资,不是违约金,
3村委调解员可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另有约定,需要有你的签字,否则不构成效力
附加班规定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980382.html

回答3:

按你所描述,村调解员作为第三方调解做出,那份调解书没实际执行力。如果是经过司法确认(法院审查确认)那就有执行力了。作为证据,没有双方确认签字那份调解书显然没证明力。另有约定,不以书面形式那基本都是不算数的。乱加班,可以公司协商、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再有就是仲裁。

回答4:

  如果你们已经经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调解,但没有达成协议,该调解书可以做为证明你工资的证据,不需要别行提供证据。
  加班,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主张。

回答5:

劳动仲裁调解书已确认的事实可作为仲裁的证据,劳动仲裁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书,其中认定的事实可以作为仲裁的证据。
法律依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