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陆典当业尚未有商务部授权颁发的典当师资格证,而在社会上流传已久的“国际典当师”和“典当经济师”等资格证书,都不是商务部授权颁发的,也是不认可的。
目前只有全国典委会受商务部委托,负责全国典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培训指导工作,出台有关培训、考试、注册管理工作
目前有关典当从业培训资格证的就是《中国典当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简称典当从业资格证
课程内容包括动产质押、财产权利质押、房地产典当、民品质押、与典当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风险防范等等
各大典当协会负责召集培训
师资是由商务部指定,全国典委会的师资库老师(都是全国各大典当行的董事长、总经理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