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已生效判决发的补正裁定该如何处理?

2024-11-24 0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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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对已生效判决发出补正裁定,则是对原判决中笔误的纠正,就补正裁定部分的效力要优于原判决书,因此须按补证裁定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扩展资料: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6条将“笔误”解释为“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写和其他笔误”,但是该解释的“笔误”的范围不够明确,按照民诉法的规定和立法本意,裁定只适用于解决程序上的事项,因此法律文书中的笔误应该界定为法律文书主文以外的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而不应包括涉及案件事实改变、实体变更的笔误。

如果用裁定补正形式进行纠正错误,实际上是变更了实体处理结果,相当于又下发了新的判决,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补正笔误裁定,不允许上诉,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而对后来法院下发的补正裁定有意见却不允许上诉,这实际上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该错误不能用裁定进行补正,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用),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参考资料:中国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书(补正法律文书中的笔误用)

回答2:

  法院对已生效判决发出补正裁定,则是对原判决中笔误的纠正,就补正裁定部分的效力要优于原判决书,因此须按补证裁定执行。

  补正裁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6条。补正裁定书有如下效力与作用:
  1、补正裁定书与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均属法院法律文书的一种。
  2、补正裁定仅是对法律文书中的笔误进行补正,其是作为被补正的法律文书的附件存在的,与被补正的法律文书密不可分。
  3、补正裁定书对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具有补正、补漏、补错功能。
  4、一般情况下只要发现有法定的可以补正的事项,可随时下发补正裁定书予以补正,不必等到判决书生效。
  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正裁定书作出后或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是不能上诉的。

回答3:

法院对已生效判决发出补正裁定,则是对原判决中笔误的纠正,就补正裁定部分的效力要优于原判决书,因此须按补证裁定执行。
  补正裁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6条。补正裁定书有如下效力与作用:
  1、补正裁定书与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均属法院法律文书的一种。
  2、补正裁定仅是对法律文书中的笔误进行补正,其是作为被补正的法律文书的附件存在的,与被补正的法律文书密不可分。
  3、补正裁定书对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具有补正、补漏、补错功能。
  4、一般情况下只要发现有法定的可以补正的事项,可随时下发补正裁定书予以补正,不必等到判决书生效。
  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正裁定书作出后或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是不能上诉的。

回答4:

大家好。内蒙高法把我的判决书补正了撤销中级法院的再和让我承担诉讼费。他的原判决书上没有。这样的补正违法吗?谢谢大家!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