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车已经多年没有出险,拥有较低的优惠利率,那么作为无责方时,切记不要私了。因为车损估价一般人无法精确计算出来,并且随后几年的保费上涨问题,对方也很难为你承担,直接走保险是最正确的选择,除非认为自己的车损状况非常轻微。
2.遇到全责方耍赖拒赔,可以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一定保留好事故快速处理单,向自己保险公司询问详细的流程。
3.遇到对方保险公司“以修代换”的问题,先明确车辆受损的情况,认为自己的车损较为严重,不要轻易接受这种方案,可以直接拨打对方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没有用,可以再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进行投诉。
4.最终的解决方法,这可能要花费一些时间,那就是到法院起诉,将对方车主和对方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首先,车险修车,要尊重车主的选择,比如有的车主信任4S店,是可以的;保险公司可推荐到有合作的修理厂,但不能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维修单位。
其次,定损裁定权的问题,保险公司确实以修复为主,损坏部分的维修以可恢复性能、安全行驶为准;维修厂定价与车险定损有出入,可能源自当地工时费、配件来源不同等方面。
爱车已经多年没有出险,拥有较低的优惠利率,那么作为无责方时,切记不要私了。因为车损估价一般人无法精确计算出来,并且随后几年的保费上涨问题,对方也很难为你承担,直接走保险是最正确的选择,除非认为自己的车损状况非常轻微。
主要优势:
直接向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就可以了,但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之中,要注意一些相关的情况,那就是我们的合同对于这些东西有没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保险公司是按照相关的合同来去进行相关的理赔的,那么我们是没有任何办法能够获胜的。
这个只有让他走司法程序了,他如果判决下来是要换,那么就该你的保险赔偿换的费用。
现在看来主要的矛盾就是他索要的赔偿与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不一致导致的。
说简单点,保险公司说不换,他要求换,那么就找个裁判,最好的裁判就是法律程序。
介于你这种情况,我个人倒是希望你更多的和你的保险业务员多沟通一下,当然,如果你买的电销,那就没办法了。
一般的保险公司都是这样,受损的车子在能维修的原则上先是维修,不能维修的只能更换。有些零部件没办法维修只能更换,我估计你车受损的是保险杠吧?如果受损不严重肯定是给你修的,如果是撞碎了就只能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