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老公在监狱我想离婚怎么办?

2025-01-05 05: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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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监狱服刑人员也是我国的公民,从法律的角度讲,他们离婚与普通的公民离婚没本质上的不同。也就是说,与服刑人员离婚也有两种方式:一、协议离婚。因为在监狱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特殊性,而协议离婚又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如果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服刑人员则需要向服刑所在的监狱申请由监狱人员陪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申请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派工作人员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男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因为服刑人员身份特殊,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二、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毕竟另一方是服刑人员,那么这种情况下怎么起诉离婚呢?首先,在监狱服刑人员被监禁未满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原告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其次,在监狱服刑人员已经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这时候要与被服刑人员离婚,需要到监狱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答2:

可以向监狱所在地的区(县)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3:

回答4:

拟好离婚协议书,去监狱找他签字就ok

回答5:

委托律师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