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在生育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就是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保部门发放生育津贴,企业不再发放工资。如果产假期间企业已发放工资的,企业申领回的生育津贴是不再发放的,但如果申领回的生育津贴高于企业发放的工资,企业应将差部分补发给职工。
如果休产假期间, 公司有发工资, 那公司要扣除所发工资, 剩余的津贴才会给宝妈. 你这种情况是合法的.
肯定不合法啊,这两个没关系的
在休产假的时候,生育保险的津贴就是当月的工资,
二者只能选一个哦,你可以算算,哪个高就办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