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外交部2013年12月20日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赴德国的开支标准是:住宿费每人每天150欧元(柏林、汉堡),130欧元(慕尼黑),180欧元(法兰克福),120欧元(其他城市);伙食费每人每天60欧元;公杂费每人每天38欧元。
如果是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适用《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根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如果是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则适用《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参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