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两名员工打架致一方死亡,公司没有责任。
两名员工打架致一方死亡,即便是公司的工作,也不是公司的安排,他们的行为与工作、与公司无关,所以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要受刑罚制裁,跟公司无关。但是,对于死亡的员工,仍然算做工伤,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赔偿就可以了
这是刑事案件,单位没有责任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认为 和公司没关、纯属是个人关系 造成了死亡 怎么和公司有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