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分几种情况来看。
首先,你是在哪个城市上学找工作,对该地户口有没有需求。如果你是在北京这种城市毕业的外地生源,很希望得到这个城市的户口,那么是绝对不能“随便签”三方协议的。因为这个协议和你未来落户关系重大。比如北京就规定。外地生源改签三方协议的,第二次签约只能与京外单位签约。也就是说如果你这次随便签了,那么你就不可能再和任何北京的单位签约了。
第二,如果不牵涉户口的问题,那么要确保你这个“随便签”的单位是个很好说话的单位,最好是出于帮忙来帮你盖这个章的。这样的话,当你在后续找到真正想去的工作时,可以和这家单位和平分手。否则的话,就业协议里一般都附加违约责任,一般就是违约金,学校估计是不会帮你承担违约金的,如果你到时候想去个更好的地方工作,而之前签约的这家单位又问你要违约金,那你就只能自己承担这个损失了。
第三,学校有没有诚意帮助学生。三方协议还是个比较重要的东西,很多学校都号称“只有一份”,不允许学生毁约。当然也有学校是说明可以换一次之类的,这个规定是校方自己规定的,事前要打听清楚。如果学校说你们帮学校解决就业率的问题,以后改签的时候学校肯定会再给你一份三方,那么还稍微好一点。这个可以和之前的师兄师姐打听打听。
总体来说,三方协议还是应届生就业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文件,涉及到派遣、户口等很多问题,最好不要屈服于学校的压力。而且说实话,对待学生就业这么重要的事情,能够催促学生“随便签一个”,这学校的品性也算够差劲的了,估计之后万一出现什么问题,你的学校是不会去替学生考虑的。法律上来说学校没有任何能够强迫你们签三方的理由,所以应该尽量扛住压力,签自己真正想去的单位。
肯定有影响,三方签完之后,如果你不去你签的公司,你是要交违约金的
问一下相关的有经验的人 例如哥哥姐姐 或者你相信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