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未结婚,先有一女儿在男方,可以未婚生育不?

2024-11-24 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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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符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过申请批准后,可以再生育小孩。但如果是未婚生育,则不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五)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由于还没有接触到相应的证据材料,只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进行简要的分析,因此以上意见仅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