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你们是哪儿的企业?境内还是境外?还是保税区内的企业?
“境外供应商,境内区外客户。供应商直接发货到我客户的境外客户”——到底是境外供应商,直接发货到我客户的境外客户,还是境外供应商,直接发货到境内区外客户?
请把逻辑理清,以便大家帮你分析或解答。
你们是保税区内的企业作为中间商,打算让国外的企业直接向国内的客户交货,而你们作为中间商,因此而向国内的客户收汇,然后向国外的供应商付汇?是这样吗?如果是,那么需要你们与国内客户签订供货合同,且由你们向国内客户提交单据和结算发票,国内客户凭此做进口报关,那么,你们可以因此而向国内客户收汇。因为你们是保税区内的企业,因此,不属于外汇监管范围,那么,你们可以自由向国外实际供应商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