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三七的赔偿是指: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赔偿对方的损失时,先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交强险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0%。如是当事人的车有商业三者险,实际上当事人的这70%也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方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也一样,只是他的责任是30%。
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中最主要的是残疾赔偿金(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初步判断伤残等级较高,赔偿数额较大。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赔偿对方的损失时,先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交强险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0%。如是当事人的车有商业三者险,实际上当事人的这70%也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方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也一样,只是他的责任是30%。
车损赔偿步骤:首先要保险赔偿;剩下的当事人之间赔偿,由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损失赔偿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各负一半的责任。
对方不赔偿,那么起诉到法院,会这么判处的。法院的判决书出来了,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履行。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如果没有鉴定,应当在十日内作出认定。对认定不服,可以三日内向上级机关要求复核。
如果接到认定书后,不需要进行鉴定的,可以直接按责任划分进行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1、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先由保险公司在2000元限额内赔偿(不划分责任),超出部分(含鉴定费)由你承担30%,对方承担70%。2、如果不涉及交强险,或者不想找保险公司理赔,那么全部的损失(含鉴定费)按照你30%、对方70%的比例承担即可。
关于你的损失,对方交强险给你医疗费10000,财产损失2000,剩余的部分对方按70%赔给你,关于他的损失,交强险的部分因为你没有续险所有由你个人承担,剩余部分你按30%赔给他。
对方须赔偿你医疗费24000元,车损19600元,保险公司赔偿你医疗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