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DB(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投资方案
此项计划主要吸引更多的企业家来新加坡投资。
EDB投资方案1:对经EDB批准的在新加坡注册的风险基金或信托基金投资至少150万新币(约750万人民币).
EDB投资方案2:投资200万新币(约1000万人民币),可以注册公司或投资风险基金,其中50%可投资私人住宅房地产(可以是公寓楼)。
2、MAS(新加坡金管局)投资计划
此项计划面向具有高额净资产并将其金融资产留在新加坡的人士而提供其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的机会。
要求:
1)个人资产净值在2000万新币(约1亿人民币)以上的人士;
2)将500万新币(约2500万人民币)的金融资产存入MAS监管的金融机构管理或将其中300万新元用于投资在任何MAS认证的金融机构,200万新元用于投资“升涛湾”的私有住宅。
3)企业家必须表明资金来源、投资方向和具体用途,并向新加坡政府预先提交申请。
二、申 请 人 员
投资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直接申请成为永久居民;21岁以上未婚子女可准许申请长期探访签证,而投资者的父母及其配偶的父母如一起申请移民,每位需额外投资新加坡元三十万元,如父母不提出申请的话, 其申请人亦可为父母申请长期探亲证在新加坡居留。
三、投 资 项 目
制造业及相关服务如电子、精密仪器工程、化工、技术服务等;服务业:如后勤、电讯、资讯技术、广告、区域总部、旅游及相关服务等;商业:如高档餐馆、酒店等;金融业:如银行、保险等。
不批准投资的领域: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投资超过150万,可以拨出30%购买股票)、购买房地产并以出售或出租为目的;按摩院、伴游业、土尔其浴室、赌场及其他被视为不适宜的类似行业。
四、申 请 流 程
1、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个人资料、资产文件及投资项目之计划详情,本公司会为申请人作出初步评核及详细洽谈有关计划;
2、飞达美加专业文案人员完备所需申请文件,并向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提出申请;
3、经济发展局发出面谈信;
4、申请人赴新加坡经济发展局面试,本公司可委派专人协助;
5、面试通过,获受新加坡移民局6个月有效期的原则性批准函;
6、全家赴新加坡体检,6个月内落实投资,并把投资证明文件交给经济发展局保管,并获受1年有效期永久居留权正式批准函;
7、全家赴新加坡报到,获受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