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车祸死亡赔偿给父母的赡养费,儿媳要求自己保管不交给父母合法吗?请提供相关法律条款.谢谢.急!

2024-11-17 04: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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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儿子车祸去世,赔偿金有对父母的扶养费用的,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
2,父母身份健康、意识清晰的情况,其个人财产应由其个人支配
3,如果父母被因患病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指定其法定监护人,代为保管其财产
4,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民法通则》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3)《民通意见》
第八十三条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回答2:

我写详细点,我村一个老人现年八十岁了,老伴早死了,二个儿子早巳成家,兄弟之间关系一直不好有纠纷,老母亲一直住在村边的一个集装箱改成的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今年上半年小儿子发生交通事故死了,死时五十二岁,留下一儿一女已成年。母亲得了一笔赔偿款。多少不详,媳妇不告诉,不知道什么地方能查。现在大儿子要求弟媳妇把这笔老人的这份钱给老人自己保存,但是弟媳妇不同意,这合法吗?怎么解决?如果弟媳妇经调解同意把钱给老人了,老人有钱了以后就不用大儿子出钱养老人了,这不是大儿子得利了,运气大儿子了吗?怎么解决好!

回答3:

给赡养费,应该全部给付到被抚养人也就是父母手中,如果有截留,可以诉讼要求归还。
精神损失及死亡补偿金是给付近亲属的抚慰性质的资金,应该由死者的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来分割,如协商不成,可诉讼。

回答4:

儿媳、父、母、子、女平均分配。每个人5完

回答5:

这25万元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死亡赔偿金。
这笔钱是否能继承在法律届目前存在争议,但可以明确的是,该笔钱不属于遗产范围,但可以比照遗产进行继承。

该笔钱应由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割。

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判给父、母的钱。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指死者在余命年时对其被扶养人的扶养费,所以这笔钱是专属于被扶养人的,也就是赡养老人的钱。所以该笔钱应该给死者父母。

3、丧葬费
这部分钱应该没有多少,就是要为了安葬死者,购买墓地那部分钱,这钱由谁花销就应该归谁。但这笔钱肯定要比安葬死者的费用要少得多。

以上就是这25万元钱分割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