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非劳动纠纷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上诉。
其次,劳动仲裁不服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一裁终局是指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对非劳动经济纠纷不服裁定,只有三项,可以去二审法院上诉。
1、不予以受理案件;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的。
【2】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40条。
【3】从收到一审裁定书10日内,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的,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
【4】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47条。
【5】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不服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劳动者要在15日内向当地一审法院上诉;
用人单位从收到裁决书后之日起,不服仲裁裁定的,
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6】根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和第49条。
【7】《一裁终局》的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普通仲裁是有法律效力的。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是不能上诉。
劳动仲裁不服的上诉有效期是15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算
一裁终局是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有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无论是哪一种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在15日之内不起诉,裁决书就生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