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按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加收。2005年3月5日缴纳税款10万拖至3月25日,共计滞纳20天。滞纳金=100000*20(天)*0.05%=1000(元)
应交纳滞纳金=税额*0.5‰(是万分之五)*滞纳金天数
应交纳滞纳金=税额*0.5‰(是万分之五)*滞纳金天数10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