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无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帮对方定损2万,他要4万,把我告上法院,我已收到传票,

麻烦帮忙分析下案情,已经我需要做什么
2024-12-26 2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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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对方的车损多少是由保险公司与维修厂(4S店)协商确定的,你首先要做的就是亲自去了解车损2万是怎么确定的,即具体换了什么,修了什么。

其次,要看对方的诉状,对方要求的4万是怎么一个构成。对方是认为车损应该是4万(该换的一定要换,不能修),还是说除了车损是2万外,还要你赔偿其他经济损失?如果是前者,申请把保险公司和对方的维修厂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是后者,则要具体而言,但基本还是看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

最后,积极应诉。车损百分百是由保险公司赔的,但是需要你先垫付。其他的间接损失,例如交通费,如果对方主张赔偿,你也是有责任赔偿的。这是一个民事诉讼,不单单是车辆事故定损索赔流程,所以有些主张法院是支持,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

回答2:

你可以做答辩状提交给法院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有权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和提出证据进行反驳,书面的答辩状一般在收到传票之日起15日内提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不影响法院的审理,若诉讼过程中你放弃答辩的,法院一般会认为你对原告提出的赔偿没有意见,而依法作出判决。另外如果你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原告有权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但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法院判决多出的部分只能由你承担。

回答3:

哪里的朋友?在哪里的法院审理?

回答4:

你好,以定损单据作为抗辩依据。如需可委托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