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向你慰问你所受的痛苦!
你的这个事故的性质肯定是工伤事故,没有二话!至于金浦华公司你没说清楚,是国营的,集体的,私人性质的建筑企业?还是什么性质的企业?根据你所说的:“2013年4月11日被招入金浦华公司担任一名外墙贴砖建筑工人”好像是建筑企业。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业,不管有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所说的情况肯定属于工伤!假如和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单位领导违法的事,你没有责任。你被该公司录用后,应由该单位去工伤保险部门办理职工工伤保险。这样职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单位及时申报,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指重伤者)、营养费……等等费用由保险部门负担的,保险法规定:如果职工所属单位没有去交纳职工保险费,一旦职工工伤后,由单位全额负责该职工的一切费用。
现在的问题是:“我该怎么样向公司要误工,”你一个星期了,虽然没有伤及骨头,是属于肌肉和神筋损伤。你的同事在一起上班时肯定有人看到你受伤的(这是证明人),你要和他说好,要到关键时刻要用书面证明的!现在怎么办?现在和领导用商量的口气请求,看领导怎样表态,如能帮助办理按工伤待遇了,那么就可以了。如果领导一门推出,什么待遇都不给的话,你要请看到你受伤时的人写好书面证明后,去当地劳动局自己去上报工伤,把经过情况向劳动部门全盘托出,这样劳动部门会受理你的工伤上报的。单位呢,你的工伤事故肯定没有上报工伤的(这是根据我的经验作定论)由劳动部门核实情况属实后要受到罚款处罚,同时要把你的工伤费用一五一十结算给你的。我不和你说,你不一定懂,金浦华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单位的头头肯定懂的。你只有和领导商量后才作出决定!像你的这种情况单位领导一般来说都是很知趣的(识相)会帮你圆满解决的。
如果按上述的步骤做后没有效果的话,根据情况判断,单位领导不理睬你,劳动部门不理睬(一般不可能的)的话,你也可以到当地上一级的劳动局申请处理。本段所说的是作好后备思想考虑的,一般不可能的。
我的观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祝你早日康复!并按我的步骤办理!
和单位签过劳动合同吗?没签就较麻烦了。签过的话可要求单位按工伤待遇发放全额工资,以及补助营养费。受伤后在24小时内上报单位了吗?以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找好当时的人证、留好看病记录(病历卡、药方费用清单等)你应该要做伤残鉴定。万一单位不认账可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去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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