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不会提到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合同约定。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物业合同也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委托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
参考资料:http://baike.so.com/doc/5437346-5675655.html
http://baike.so.com/doc/5979415-6192377.html
你买的那个开发商有自己的物业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有物业的规定,物业费是必须告知的,。
是不是因为开发商目前还没有选定物业所以才这么回答你的?应当在合同中体现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开发商的回答是不是可以 理解为如果有物业公司了可能会重新进行费用测算,你可以再仔细问一下。
商品房的预收环节应该是在完善了物业前期服务的各项条款后才可以运作,没有确定物业费标准时绝对不可以的,所以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希望能够帮到你。
不合理的,物业管理费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中体现,即使现在没有确定收费价格,也必须有个现定价格然后后面注明最终价格以物价局审核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