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根据中国婚姻法,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中国继承法,配偶、子、女均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有权按照均等的份额继承财产。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父亲过世后,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家庭财产应一分为二,一半归母亲所有,一半作为遗产法定继承,即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妻子、儿子和女儿平分。由于家里有两套楼房和十几万补贴,母亲作为家庭财产的共有人,有权分得其中的一半,即一套楼房和五六万补贴,并对此拥有完全支配权。所以她将其中一套给了女儿是法律允许的。
4、剩下的一套房及五六万补贴应作为遗产由母亲、儿子和女儿平分。房子可以折价为金钱或者按照房间数来分,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综上,目前有权将一套房子给女儿并对一半的补贴主张所有权;儿子的继承权不容剥夺;剩下一套房和五六万财产由母亲、儿子和女儿平分——即妹妹对剩下一套房还可以分得三分之一,哥哥亦如是。
四二三律师团队为您作答,满意请按赞采纳,谢谢。
父亲过世,父母的家庭财产设为100%,50%是属于你母亲的,是基于夫妻共有关系产生的。发生财产继承的是父亲的财产,即50%的家庭财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即,家庭财产的50%在你母亲、你以及你妹妹三人之间平均分配,你和你妹妹各占16.67%,剩余的都是你母亲的。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老房子系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利益也系其夫妻共同财产;
你父亲过世,属于父亲的份额由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也就是说,分得两套房产中,有一套是你母亲的(对于这一套房产,你母亲有绝对的处分权,无论是赠予或是出售),剩下一套由上述人员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