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此处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注意,此处法律仅指住所地法院,不是经常居住地法院,根据民诉意见第四条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确定,实践中多数为不动产所在地,但主要遗产为动产的则为动产所定在地法院管辖(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较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所以并不是都以不动产所地法院管辖。
主要遗产所在地应该指的是不动产,至于向银行存款这种可替代物不存在因为在那里存钱就受那里的法院管辖一说。遗产继承就以被继承人的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你好!
只能在开户行所在地或死亡时住所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动产为标的的起诉可以到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被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对于不动产,则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应该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