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收还员工还借款入现金流,可以这样做:
1,收回借款填: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借款填: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借款给员工以及员工还款给公司,一般付出的时候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然后还回来的时候也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负数);或者你也可以付出的时候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还回来记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员工借款一般都是业务借款,也就是为了公司采购或者外事沟通等预借预付款项,借款支出时,则需要根据借据上明确的业务内容分别对适用的现金流量代码进行识别,
如果是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等支出借款,则属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如果是用于看望工伤职工或购买节日福利等支出借款,则属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扩展资料:
现金流量表中主要项目的填列:
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后,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两个主要项目的填列有了较大的不同。本文针对这两个项目进行初步分析。
公式为:本项目金额=营业收入+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坏账准备的调整金额-票据转让的调整金额-其他特殊项目的调整金额。
(一)营业收入的填列。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营业收入为利润表第一项。但有的营业收入不会形成现金流量:用库存商品发放职工薪酬、用库存商品对外投资、用库存商品进行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新会计准则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用材料对外投资、用材料进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新会计准则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这些项目都应从营业收入项目中扣除。
(二)销项税额这个项目应根据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填列。
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的差额。在新会计准则的处理下:工程领用本厂商品,用本厂商品发放职工薪酬、用本厂商品和材料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产生的销项税额,既不会产生现金流量,也不会形成应收账款,应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三)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减去期末余额。
(四)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减去期末余额。
这两个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和应收票据项目填列。但只是假定期初大于期末余额的差额最终会形成现金流量。在新会计准则下需要根据有关情况进行调整。
期末余额应加上由于债务重组减少的金额和应收账款转让换取非货币性资产减少的金额,也应加上由于应收账款让售(带追索权的)产生的利息费用和损失。
(五)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流量表
看借款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购买商品用的,借的时候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还剩余款项的时候冲减该项目即可。
如果差旅费用或其他,那就“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回时冲减。
不建议借款计支出其他,收款计收入其他,因为借款和收款实际是针对一项业务,还是以净额计量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