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未来可期待收入的补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时考虑到须与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中规定的赔偿项目相一致的原则精神,对赔偿的内容进行了分解,即仍保留过去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因此,当事人请求分割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还应当考虑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有无可单独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情况,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分额予以适当平衡。
由于法律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因此,不同地方法院可能有不同的指导意见,如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范围原则上以受害人死亡时,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限。
引用是列
牛某因交通事故身亡,肇事方付给牛某死亡赔偿金78926.5元。牛某的妻子郭某从交通警察大队支取了该赔偿金,就该赔偿金的分配问题,牛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亲(83岁)、母亲(81岁)、妻子(40岁)、养女(11岁)发生纠纷,牛某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死亡赔偿金。在审理过程中,就如何分割死亡赔偿金产生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对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损失赔偿,牛某的父母均超过75周岁,所得死亡赔偿金应各按5年计算,牛某的妻子、养女应得死亡赔偿金各按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78926.5元除以50再乘以每人所得.
第一继承人是他的母亲第二是他的亲、前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