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检查机关应当为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2】提问者可以拍些村里养猪,使村里环境脏,乱,差的照片,作为证据使用。
【3】可以去县里或者市里环保局进行举报。
【4】如果当地环保局不是积极作为,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把环保局作为被告,告他们不作为。这是一场公益诉讼,会促进环保局的的工作。
【5】提问者也可以去当地媒体,给村里养猪造成环境脏乱差曝光,引起媒体高度重视,在媒体宣传上,带来村里环境的改变,促进领导作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