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二年,调解不成,属于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因此,如果坚持离婚,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也是可能的。反诉案件会并案处理。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男方要求女方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并非无理。至于1年1万元是否合理,这个要考虑你们当地的生活水平,最终由法院判决是否支持。个人个人农村地区孩子一年的抚养费1年1万元偏高,当然最后要看法官判决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后才会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所以法院应该不会支持分区期间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因此若调解无效,法院应该会准予离婚。
你好,因女方起诉的诉求是离婚,因此法院将判决是否准许离婚,若判决离婚亦会同时裁定孩子的抚养权与抚养费。
在这期间女方有尽到抚养义务吗?如果没有还在这问就太缺德了
孩子现在15岁,法院会先判决离婚吗?还是先判给孩子分居期间的钱
一起判
分居期间的钱应该给多少?男方1年要1万元 请问合理吗?
1年1万每个月没有到1千,这个不是合理的问题而是这个钱够不够该孩活着的问题
就我个人实际情况
我现在不是孩子的问题而是老人的问题
因为我接我妈来一起住
不谈我需要此买车钱的钱不谈为有车而需要支付保险什么的钱
仅仅其个人是吃、穿、看病、吃药等我觉得4000基本不够
孩子可能能省点,但是没有到1千这孩子已经很节俭了啊
这婚离成了吗?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