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题

2024-12-28 14: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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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发盘规定了有效的期限,所以不能够撤销,即该发盘属于不可撤销的发盘,且受盘人已在该报盘的有效期内表示了接受,则合同成立,所以,发盘方的撤销不合法。

如果一项不可撤销的发盘,虽然该发盘不可以撤销,但可以撤回,即如果发盘方在发盘未到达受盘人之前,将撤回发盘的电文先于发盘送达受盘人,则即便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也是可以因此而撤回的——这是避免这类纠纷的措施之一。

另外,如果想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那么需要发盘人随时掌握和预判国际市场的变化趋势,准确合理地发盘,以使发盘没有漏洞——这也是避免这类纠纷的方法之一。

回答2:

对价格的变更视为实质性变更,每次均视为新要约。

中方8月1日发出不可撤销的要约,价格780,CIF菲律宾,8月10日之前承诺有效。

8月7日中方公司单方撤销要约行为无效,8月8日菲律宾商人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由于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8月8日合同成立,中方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