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只有一两个个证人证言是不能定罪的,孤证不能定案。如果还有其他证据,证据之间形成了证明体系,而证人证言虽然只有一个,结合其他证据能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是可以定罪的。
再者,被告人供述也是证据之一种,客观而言,在被告人供述与证人证言间,被告人供述的证明力应高于证人证言,但《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仅凭被告人供述尚不能定罪,故单凭一两个证人证言也不能定罪!
证人证言未经鉴别和查证核实以前,绝不能轻易相信。审查判断证人证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审查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真实可靠。主要审查证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是怎样知道的。是他自己亲自看到、听到的,还是听别人告诉的。
2.审查证人与案件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有无利害关系,是否有作伪证的动机。在诉讼实践中,由寸:证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者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利害关系,为了加重或减轻犯罪嫌疑人、被告入的罪责,证人可能提供虚假的证言。
3.审查证人提供证言是否受外界的干扰影响,即查明证人是在什么情况下提供证言的。一般来说,证人在没有思想顾虑和外界压力的情况下自然地提供的证言,比较准确,真实可靠。如果证人受到别人的指使、收买或者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压力的影响,或者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司法人员采取了威胁、引诱、欺骗、暗示等非法的方法,在这些情况下,证人提供的证言就可能失真。
4.审查证人证言的内容是否合情合理,有无矛盾。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事实情况的反映。真实的证言应当是合情合理,没有矛盾,符合客观实际的。伪证和错证本身是不合情理的,会漏洞百出,存在矛盾,经不起查证。所以,如果发现证言中所提供的情况前后矛盾,本身就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证言内容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同时,还要审查证言内容是否明确、具体,分析证言中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对查明案件事实有什么证明意义。
5.审查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查明有无影响证人作出不正确证言的因素。这种因素一般应从主观租客观两个方面去分析。
不能。光有人证的证言是不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