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结,想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有点问题想要请教。

2025-02-03 08:05:3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你在2012年3月4号入职,.2013年2月还没有转正。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你的试用期已经到达一年,最后还被辞掉。显然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你们单位规定了你的相同工作岗位最低档工资了吗?这个是有书证的,不是口头的。
如果有规定,你没有转正,就是在试用期,工资不够相同岗位最低档。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6】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7】提问者说:我工作没有重大失误,没给公司造成损失 ,人事在3.18日下的辞退通知书。
【8】根据第21条规定,提问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单位没有理由辞退你。
【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0】人事在3.18日下的辞退通知书,应该在4月3日给你办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至今没有办,更是违反劳动合同法。
【11】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你如果愿意回去上班,就回去。单位辞退你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2、让单位给你补交社会保险
3、可以要求给你经济上的补偿。
只要你的档案,社会保险关系,不是因为你的原因,没有办理转移,单位就得给你发工资
【12】如果你不想在单位继续干下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第87条,
你可以得到3个月的工资补偿。

回答2:

1、工资的问题,不管当时你们是怎么协商的,最终都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也就是说你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多少钱工资,就是多少钱,只能比这个高,不能比这个低,要求补差额,很难得到支持!(你们应该在签劳动合同时,注意这些东西,以后千万注意这些细节问题,否则你们承担不利后果);另外,试用期工资,应该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单位员工造成你们离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险未缴纳的,也应该补缴,这个没有问题!

3、因单位原因导致员工停工的,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该支付员工工资,之后应该按照当地政策支付补助金!单位说没工资,不合法!

以上请参考!

回答3: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回答4:

去找找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或司法局,一般免费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