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这不是辞退你的理由,如果你想留下你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撤销辞退令,如果你不想做了,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补偿,补偿是3个月工资;没有交社保的单位必须补缴,物业公司不同意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个就有点难度了,虽然有劳动合同,但是在你触犯了公司制度,或者对公司造成所谓的不良影响或者失误的时候,公司是可以使用辞退手段的。
仲裁也很难摆脱你的“过错”,所以,比较难办啦。重点在于所谓的矛盾,到底是个什么级别的事情,仲裁人会偏向于同情那方-,-。。。
你想怎么办? 要赔偿? 要工资? 要工作?
首先你看一下你公司的规章制度
你犯的事够不够得上被开除 够得上
你要工作 就去道歉 认错 一找业主 二找经理 说点软话
你要工资 现在一般开除人的话物业都会把工资给你结清的
你要赔偿 那就很麻烦,你只有到劳动局去咨询 申诉 看下能不能行,一般劳动局不会支持你的
我以前还被无条件辞退过 现在的世道啊~~~就这球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