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在公司干了一年了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明显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现在的合同应该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月才签得劳动合同,交了保险”这个更违法,公司在你工作后就应该交保险,交保险是公司应尽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你现在就可以依法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若不想在公司工作了,就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行了;
“公司还说,一个月后走也行,但是公司上月给交得保险需要从工资里全部扣除”他这个说法不是不合理而是严重违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你与公司解除合同他得给你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数额是一个半月的工资。
你现在要做的是:一个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二是去找一个律师帮你解决,或者你咨询一下律师看律师怎么说。
1、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非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你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离职,而且可以随时离职;
4、如果单位克扣你的工资,属于违法,如果单位从你的工资扣减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也不合理,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以上请参考!
在 日前之中国,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太多。中国是一个腐败到极致的国家,我建议你不要和公司对抗,服从公司的安排,有时候,在中国劳动合同就是一张纸而已,你相信他,你就输了。因为什么事都是人在做,人在执行,他可以这样做,也可以这样执行。你目前的情况就是忍耐,服从。当然假如你 实在是有急事要离开,那不要在意那些,你假如真的说通过劳动法来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你不一定输,可是有争议的东西是要商榷的,最后的结果无非就是各打五十大板,你一个屌丝,为了你得罪投资者,你自己想想,希望你懂的——有要求可以提,但一定要服从,当然,除非你是已经舍得,那就拍拍屁股走吧,还可以对公司的人说:切,我屌你,你啥玩意。
要离职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有关人员,如果属于公司重要岗位的离职还有一定要求的。至少电话要保证24小时开机,不允许更换电话号码。
不合理,劳动法规定了只要签订了合同就必须帮员工缴纳社保的,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一个月时间里交接工作即可。没有规定三个月才能走的。具体请参考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