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什么区别?怎么分?怎么认定什么是直接故意什么是间接故意?

2025-01-25 09: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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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都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但各自的认识内容与意志内容不同。就认识因素而言,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与可能性;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只是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就意志因素而言,直接故意表现为希望危害结果

发生;而间接故意表现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这两点区别说明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所反映出来的非难可能性不同,也说明直接故意犯罪与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条件不同;由于直接故意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故即使危害结果没有发生,也能查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希望发生的态度,因而可能成立犯罪(未遂、预备等);因为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故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就难以证实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放任发生的态度,因而通常难以成立犯罪。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虽然存在区别,但二者在法律上的地位却是相同的。因此,应当把握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统一性。一方面,不可认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某些具体犯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不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因为既然间接故意都能成立,直接故意更能成立;事实上也不存在“某种行为出于直接故意时成立此罪、出于间接故意时成立彼罪”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不可轻易说:“某种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不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因为在刑法分则中,凡是由故意构成的犯罪,刑法分则条文均未排除间接故意;当人们说某种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时,只是根据有限事实所作的归纳,并非法律规定。

回答2: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5)直接故意是刑法第22条~第24条规定的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存在的前提条件,其他罪过形式(包括间接故意)都不存在这些未完成犯罪形态问题。间接故意的问题
(6)在认识因素方面的区分:
  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虽然都有认识,但认识的程度不同:直接故意一般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但也可以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间接故意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7)在意志因素方面的区分:

  即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则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即无所谓、听之任之的心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