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水泥是指已不能硬化或基本不能硬化的水泥,而不合格水泥往往是原来合格的水泥因保存不当,硬化后达不到原有的指标。这种水泥是可以降级使用的。
某些体积安定性轻度不合格水泥,在空气中放置2~4周以上,水泥中的部分游离氧化钙可吸收空气中的水蒸汽而水化(或消解),即在空气中存放一段时间后由于游离氧化钙的膨胀作用被减小或消除,因而水泥的体积安定性可能由轻度不合格变为合格。
扩展资料
在矿物组成相同的条件下,水泥磨得愈细,水泥颗粒平均粒径愈小,比表面积越大,水泥水化时与水的接触面越大,水化速度越快,水化反应越彻底。相应地水泥凝结硬化速度就越快,早期强度和后期强度就越高。
但其28d水化热也越大,硬化后的干燥收缩值也越大。另外要把水泥磨得更细,也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造成成本提高。因此水泥应具有一定的细度。
废品是1999版水泥国标的叫法,现在是GB175-2007,只有不合格品,没有废品这一说,详细请见标准吧。
废品水泥——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水泥,在工程中废品水泥不得是使用的。
不合格水泥制品——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或混合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水泥制品。